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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河口湿地保护有法可依

[日期:2004-12-14] 来源:黄河网·黄河报  发布:中国水资讯网 [字体: ]

河口湿地保护有法可依

《东营市湿地保护工程规划》出台
 
   本站讯  近日,由东营市林业局、国土资源局等七局委联合编写的《东营市湿地保护工程规划》得到市政府批复,位于黄河入海口的垦利县也编制完成了《黄河入海口湿地生态系统保护2004-2010年规划方案》,黄河三角洲湿地保护已被列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。

    黄河口湿地得到了黄河水有效供给,不但缓解了黄河口湿地面积的缩小和盐碱程度的加剧,而且使黄河入海口湿地得到了恢复与扩展,目前黄河入海口湿地面积达到30余亩。新出台的这两个规划严格了对土地的征用审批,科学规划了对入海口湿地的利用、管理和保护,对保护入海口生态系统意义重大。

    根据科学考查和科学论证,出台的《东营市湿地保护工程规划》对刁口湾、莱洲湾、大汶流、天鹅湖等进行了重点规划。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刁口湾一带生物多样性及其生态环境,维护滨海湿地系统的生态平衡,东营市在河口区新户乡西北沿海地带建立保护和合理利用示范区1处;在垦利县、河口区地带建立5处农业可持续利用湿地管理区;在莱洲湾、大汶流、天鹅湖等地带建立30处自然保护小区和生物多样性小区;在黄河流域、小清河流域、孤岛等代表性强的湿地区域建设定位监测点20处;在市林业局建立监测中心站1处。

    垦利县在规划中则注意加强对湿地保护工作的领导,实行领导干部抓湿地保护示范点责任制;坚持每年集中开展一次以“依法制止、打击各种破坏湿地违法行为”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活动,对违法占用、开垦、填理以及污染湿地的行为进行彻底清查,对造成湿地破坏的依法追究其责任。(闫宝柱 蒋 霞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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