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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丰港二期工程使用港口岸线获交通部批准

[日期:2007-01-22] 来源:盐城  发布:中国水资讯网 [字体: ]

    本报讯  日前,国家交通部发文批复,同意大丰港二期工程使用港口岸线。至此,大丰港二期工程全面进入建设阶段。
    建设大丰港二期工程计划总投资8.03亿元,规划建设引堤3000米、引桥2890米、5万吨级(兼靠7万吨级)散货泊位和2万吨级(兼靠4万吨级)杂货泊位各一座,建设期3年。项目建成后,将结束江苏中部沿海没有5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的历史。交通部在文件中指出,工程建设基本符合大丰港区总体规划,同意在大丰港区一期工程南侧约7.4公里处按585米码头长度使用所对应的港口岸线。
    据悉,港口一期工程2005年10月建成试运航以来,先后接卸各类船舶84艘次,完成货物吞吐量60多万吨,未发生一起船损、机损和人员伤亡事故。目前,该码头靠泊的船舶吨位在1000吨至1.2万吨级之间,实际5000吨级以上船舶在风力7级以内均可正常作业。

作者:孙杰 周昕 沈文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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